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国土资源局5月7日拍卖出让两幅([2008]第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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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oudi.cn www.soudi.com.cn 佳国土拍告字[2008]第1号
经佳木斯市人民*Z*F*批准,佳木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08-3-02、08-1-03
号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
(平方米)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
(年)起始价
(万元)竞买保证金
(万元)备注
容积率绿化率
08-3-02光复路西段,原市委d校17726商业住宅
≤1.7按控详规划要求商业40年
住宅70年2900 万900
08-1-03光复路东段原动力配件厂及北部棚户区106185.94商业住宅≤2.0按控详规划要求商业40年
住宅70年6000万2000其中:净地(厂区)出让面积74793.73平方米;毛地(棚户区)出让面积:31392.21平方米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最高应价者确定为竞得人。
四、获取拍卖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
4月30日15时之前,到佳木斯市国土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
五、确认资格
经审查,对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4月30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08年4月30日15时。本次拍卖活动必须书面提交书面竞买材料,电话、网上等方式不予受理。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佳木斯市国土资源局。拍卖时间为2008年5月7日9时。
七、其他公告的事项
㈠成交价款中不包含中介等其他费用。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佳木斯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08-1-03宗地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毛地出让部分涉及土地使用权补偿的由竞得人负责补偿。
㈡若报名登记不足三人时或拍卖不成交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2008年5月8日9时至2008年5月17日16时。在挂牌期间,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08年5月14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
㈢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拍卖出让增价幅度在拍卖会前确定;若转为挂牌出让,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整倍数。
㈣建设工期:
08-3-02号地块为24个月;08-1-03号地块为36个月。第一年完成开发量不少于全部开发总量的25%,上述工期均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㈤付款方式:
出让人与竞得人签定《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如在规定时间内没能缴纳全额土地出让金,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㈥保证金处置方式:
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号
联系地址:佳木斯市中山路157号
联系人:李长春 王佳河
联系电话:0454-8246321 0454-8242526
手机:13512647666 13945451599
户名:佳木斯市国土资源城区管理一处
开户行:工行中心支行帐号0904021109249098897
户 名:佳木斯市土地收购储备整理中心
开户行:工行中心支行帐号090402112924906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