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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海拾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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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至证监会“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修改意见的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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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截止日还有一天,请各位履行自己的发言权

联系方式如下:

传    真:8610—88060134

电子信箱: cyb@csr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中国证监会

邮  编:100032

我至证监会“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修改意见的电子邮件

中国证监会  我对创业板管理办法提如下意见:

    三板的两网(STAQ和NET系统)是中国创业板的雏形,两网公司是中国创业板最早的试点企业,公司历经曲折磨难十几载,对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功不可没。两网公司是创业板的样板,它对创业板推出和健康发展,具有示范效应。在创业板开版之际,若这批历经十几年磨难的两网示范公司都没有一个好的结果,那么管理层如何向投资者做出交代?如何面对投资者的提问?若如此,要想鼓舞和树立投资者对创业板的信心也是不可思议的。所以,创业板修订上市管理法规,应该充分考虑两网公司的具体情况,预设绿色通道,妥善解决这个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
顶端 Posted: 2008-03-30 10:42 | [楼 主]
haos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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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顶端 Posted: 2008-03-30 10:45 | 1 楼
初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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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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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端 Posted: 2008-03-30 12:10 | 2 楼
发偏门冷门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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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证监会建议:
1.三板的两网股和退市股并入创业板,其它代办股份转让并入天津未来的otc.
2.真正实现上市监管----退市监管----回复上市监管一条龙无逢无间断监管,这样,既解决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又能杜绝新问题产生在无人监管的真空中.
3.不必再开股份转让帐户和确权.(谁帮我发过去,谢谢!)
顶端 Posted: 2008-03-30 12:10 | 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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