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主题: 保护投资者利益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三板股民的悲哀! 打印 | 加为IE收藏 | 复制链接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geohuazai
级别: 小江


精华: 4
发帖: 171
威望: 43 点
金钱: 10636 RMB
贡献值: 0 点
好评度: 0 点
在线时间:335(小时)
注册时间:2007-12-30
最后登录:2008-11-23

 保护投资者利益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三板股民的悲哀!

0
---------保护投资者利益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三板股民的悲哀!2008-1-23 18:15:02   
作者:东方博客 就要炒股  就要炒股 的个人首页 【[url=javascript:doZoom1(16)]大[/url] [url=javascript:doZoom1(14)]中[/url] [url=javascript:doZoom1(12)]小[/url]】

三板市场处境凄凉的"退市难民"。这样的难民己达百多万。

我们用多年血汗所得投资于中国股市,支援国企三年解困。而今,我们的投资非但没有获得分文回报,反而手中的股票变得分文不值、血本无归。如果说当年投资10万,现在只剩下几千元。也许我们中国百万退市难民可能属于地球上最不幸最悲哀的一族。
最令我们出离愤怒的是退市后各方对我们的态度,当我们打电话到证监会要求对大股东的违法侵占、挪用等违法行为进行追究时,得到的回答竟是——“该公司退市了,我们不管了,要找你们找工商局去”! 我们真的是欲哭无泪啊……按照中国现在的法律,没有你们证监会的处罚决定,我们连去法院诉讼的权力都没有,何况去工商局。 公然挪用、抢劫公众公司资产几亿、几十亿元,却没法追究,没人监管,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啊?
我们是从国家级信誉的交易所买入的股票,不是从地摊上买的,这些上市公司都是经层层把关进入交易所的,我们买这些上市公司的股票首先是对政府监管部门的信任,它们是否是造假上市我们并无从得知,监管和证券市场的诚信度问题.众所周知我们若从商场购买了假货那是要假一赔十的,因为商场有保证进货质量的义务,而大众看中的也是商场的信誉,国家法律也是规定消费者可先要求商家赔偿再由商家找问题企业.现在监管各方凭什么说退市了和我们无关了?
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大股东们通过退市逃脱责任,难道政府的监管单位也想通过退市逃脱监管责任吗?这就不难理解相关单位为什么那么着急地强行推行退市政策了。
退市是为了惩罚造成公司亏损的大股东吗?显然不是,退市政策实行5年来,前后已经有40多家退市公司了,没有一家公司退市后,侵占上市公司资产和其它任何一个违法行为受到了惩罚!
五年前推出的退市制度过于仓促,惩罚的只是流通股东. 我们退市公司的流通股投资者做了替罪羔羊。那些本应该受到市场机制惩罚的非流通股,原本就是不流通的。非流通股东原本就没有流通权,退不退市都是一样的。而退了市,流通股东非但没有得到侵害者的赔偿,反而失去了流通权,导致原本已经受到侵害的资产灰飞烟灭。 显然这样的制度设计根本不遵守客观规律的。在没有完善的赔偿追究制度建立起之前,管理层推出退市制度,是对流通股东、中小投资者的进一步伤害!
回顾这些上市公司的退市之路,可以发现,这些上市公司的衰败,多数与其大股东有关,大股东正是导致这些公司退市的罪魁祸首。证监会也曾在回答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大股东大量挪用公司资金,普遍非法侵占公司财产,违法强制为其担保,粗暴干涉公司经营是上市公司退市的根本原因。很多上市公司的高管拥有自己的公司,利用上市公司来为自己的公司谋利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上市公司就是这样一次次被掏空,直至退市,我们中小投资者的血汗钱也随之灰飞烟灭。如
*ST哈慈,尽管主营业务盈利,但大股东巨额占款迟迟不还,不得不大量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导致2004年巨额亏损;
*ST猴王,大股东猴王集团为了炒股大肆挪用*ST猴王资金,把*ST猴王带入万劫不复之地;
还有2001退市的粤金曼,大股东利用上市公司的钱组建了一些投资项目,然后再让上市公司高价收购,给粤金曼带来10亿多元的债务,当粤金曼踏入PT行列之后,金曼集团却悄然从上市公司中退出;
如已退市的*ST南华,此前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总额达到了7.3亿元,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贷款担保总额4.5亿元,且全部逾期;
更有ST海洋大股东清华科技园高调介入利用高科技光环使中小投资者介入,后抽空逃离资本,使投资者惨不忍睹。
这样的例子可谓举不胜举,股东的钱就这样打了水漂。我们小股东任人宰割后被推到三板无人问津,退市公司更是无人监管为所欲为,

从退市政策实施后的实际情况来看,并没有达到鞭策落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并没有起到警醒并惩罚经营失败的上市公司及其背后操控的大股东的作用,事实是,退市成了那些违法者的保护伞!退市造成的直接后果——中小投资者成为面最广、伤最深的受害者。搞垮上市公司逼迫其退市的大股东,他们不但获利丰厚,还由于退市逃避了严刑峻法追究;可是遭到致命惩罚导致血本无归的却是我们无辜的投资者!这样的退市政策代表着腐败的特殊集团利益,无情地摧毁了社会的公正与正义的伦理,摧毁了公权的信用,无疑动摇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为了国企三年解困,给困难企业以上市指标,让困难企业上市融资,政府是有责任的; 企业上市后,疏于监管,令大股东频频掏空上市公司的资产导致亏损和退市,政府是有责任的; 大股东挪用、贪污上市公司资产后,没有制定严厉的赔偿制度、没有追究挪用者的刑事和法律责任,政府是有责任的; 为了粉饰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强行让“问题亏损企业”退市,让其逃脱监管,逍遥法外,政府是有责任的; 在没有完善的赔偿追究制度下强行推行退市制度,让流通股东进一步受到伤害,使流通股东的财产灰飞烟灭,政府更是有责任的!
顶端 Posted: 2008-03-03 12:04 | [楼 主]
帖子浏览记录 版块浏览记录
三板股票论坛三板投资退市股论坛 » NET/STAQ股票、论坛综合讨论版块

Time now is:12-02 12:51, Gzip enabled 皖ICP备05006519号
Powered by PHPWind v6.0 Certificate Code © 2003-08 PHPWind.com Corp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