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板投资者如何行使用和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板苦大仇深,但许多三板投资者并不了解自己的权益,有些甚至抱着投机的心态进入三板,这种行为十分有害。本人查了相关资料,现进行归纳、总结。
三板公司的股票不能在上海、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但公司的资产、负债、经营、产品、盈亏等并不因退市而产生改变。因此三板投资者应当知道: (1)退市并不一定是破产或解散,只要未宣布破产,终止上市的公司仍然存在并运作,并且作为合法存续的公众公司,主板退市公司有保持股份转让的责任和义务; (2)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终止上市的公司的股东仍享有对公司的知情权、投票权等股东权利; (3)终止上市的公司仍然有资产重组的权利; (4)公司终止上市后,股东仍然可以进行股份的转让。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准许合格的证券公司,为终止上市的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 连续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应予退市,早在1993年12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就已明确规定。深、沪交易所从1999年开始对连续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给予暂停上市处理,提供特别转让服务。
可见三板投资者应有主人公精神,多关心所在的公司,行使知情权、投票权,尤其要促进公司进行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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